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07年考试]
1、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报考人员,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于报名截止日(2006年6月29日)之前取得,并经报名点审核。
2、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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