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考试报考资格条件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一)中药学或相关学科中专毕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0年;
(二)中药学或相关学科大专毕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6年;
(三)中药学或相关学科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4年;
(四)获中药学或相关学科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2年;
(五)获中药学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年;
(六)获中药学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七)已正式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的人员;
(八)正式受聘担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连续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5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07年考试]
1、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报考人员,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于报名截止日(2006年6月29日)之前取得,并经报名点审核。
2、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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