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性质: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国家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了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资格。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目的:加强对执业药师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以保证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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